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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
广东清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
   一、案情摘要
   据介绍,2008年10月14日,陈小小(化名)在工作中被机器压伤左手,伤后在清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,现已治疗终结。
   二、伤情摘要
   (一)2008年10月14日清新县人民医院X线检查诊断意见:左手拇指、中指、环指骨折。
   (二)2008年10月14日清新县人民医院入院诊断:左拇、中、环指热压伤:1、左拇指热压毁损;2、左中、环指热压毁损。
   现病史:入院前1天被他人用木棒伤又眼,当时双眼痛,视物模糊。左眼睑流血,头晕头痛,恶心呕吐,吐胃内容物,即来我院急诊行左眼睑清创缝合,今入院治疗。
  (三)2008年10月14日清新县人民医院手术记录:手术名称:左拇、中、环指清创残端修补术。
  
   三、检验过程
  (一)神清合作,对答切题,发育营养正常,步行入室。
  (二)左拇指完全缺失,左中指、环指远节缺失,残端愈合良好。身体其他各部位未见异常。   
   四、分析说明
  根据案情、检查所见及病史资料等分析,被鉴定人的损伤特征符合钝性暴力作用所致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劳动能力鉴定——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》(GB/T16180-2006)f)六级15)之规定,其左拇指缺失构成六级伤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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