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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广东清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简介

   广东清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(简称清正司法鉴定所)于2006年7月由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,是清远市唯一一家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,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在全国范围内均具有法律效力。2007年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“清中法鉴字〔2007〕第2号”文件,批准清正司法鉴定所入选2007-2008年度法院系统鉴定机构。 广东清正司法鉴定所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、权威性鉴定机构,目前开设的鉴定业务有:法医病理鉴定(包括死因鉴定、死亡方式鉴定、死亡时间推断、致伤(死)物认定、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、死后个体识别、交通事故尸体检验、尸体解剖、开棺验尸、病理组织切片检验)、法医临床鉴定(包括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、伤害案件伤情鉴定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、劳动能力评定、活体年龄推断、性功能鉴定、医疗纠纷鉴定、致伤物与致伤方式推断、医疗费审查与后续治疗费鉴定)、法医毒物鉴定(包括人体血液内酒精浓度检测——2007年12月省司法厅批准),法医物证鉴定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、文书司法鉴定正在申请办理中。 本所是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专业教学基地之一,以中山大学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技术后盾,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刘小山教授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系周静茹教授、法医系罗光华教授为我所常年技术顾问与疑难案件会鉴专家。精干的管理、鉴定人员,他们有的长期在公检法司机关从事法医工作,也有的是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鉴定小组专家,并由原连南县公安局副局长、主检法医师职称的龚晓鸣同志担任本所所长。采用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优质高效的运作模式,运用先进的鉴定仪器、设备,本着“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”的原则,以科学、严谨、高效的工作态度和服务理念,开展司法鉴定业务。 本所成立至今,所有来自法院、公安交警、律师事务所、司法所、保险公司以及个人委托的鉴定案件,均得到认可和采信,在清远市赢得了良好的声誉。 附:我所专职司法鉴定人有:

龚晓鸣 职称:主检法医师(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临床鉴定)

赖应群 职称:主检法医师(法医临床鉴定)

程仲谋 职称:副主任医师(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临床鉴定)

朱绍荣 职称:主检法医师(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临床鉴定)

吴瑞林 职称:主管检验师(人体血液内酒精浓度检测)

李银清 职称:主管检验师(人体血液内酒精浓度检测)

王黎明 职称:主管检验师(人体血液内酒精浓度检测)

法医临床鉴定
法医病理鉴定
法医物证鉴定
法医毒物鉴定
文 书 鉴 定
痕 迹 鉴 定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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